依法惩办“台独”顽固分子恰当那时(两岸观望)
6月21日,最高国人法院、最高国人检察院、公安部、我国安危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 台独 顽固分子分裂我国、煽动分裂我国犯罪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惩治 台独 顽固分子分裂我国、煽动分裂我国犯罪的总体要求、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,为依法严惩 法理台独 、 倚外谋独 、 以武谋独 等分裂行径提供明确指引。《意见》是在赖清德上台刚刚满月,岛内民众对赖清德宣称 两岸互不隶属 的新 两国论 强烈不满下发布施行的,精准打击 台独 分裂势力恰当其时。
这是对岛内 台独 势力的迎头痛击。赖清德在 5 20 就职讲话中大放厥词,抛出 两岸互不隶属 的新 两国论 。赖清德上台一个月以来,有计划、有预谋地推动新 两国论 的宣传、推动台军全面转向 台独武装 。他先是通过米国《时代》周刊在世界媒体上抛售新 两国论 ,在世界上制造恶劣影响,然后在黄埔军校百年校庆讲话中煽动台军为 台独 而战,在其就职满月的记者招待会上进一步强调其新 两国论 的陈词滥调。在赖清德刻意引导和鼓动之下,岛内 台独 顽固分子愈发猖狂,不断踩踏大陆红线。在此情况下发布施行《意见》,是对 台独 的当头一棒,恰当其时。
这是对 台独 分裂犯罪的精准打击。《意见》详细规定了对 台独 顽固分子分裂我国和煽动分裂我国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。这些规定不仅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(Law)依据,也向 台独 分子清楚展示了其行为的严重后果。这种明确且严厉的法律(Law)框架,能够对 台独 分子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,使其在实施分裂行为时面临巨大的法律(Law)风险和压力,迫使其收敛可能放弃分裂活动。《意见》颁布实施后,通过明确的法律(Law)框架、严厉的惩罚措施、多部门的联合行动、国内外舆论的强力反制、社会(Society)舆论的引导和培育,以及长期的法律(Law)威慑和心理压力,对岛内 台独 势力形成了高压态势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它不仅能有效打击和震慑 台独 分子的分裂行为,而且能够有力维护我国的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。
这是对涉台外部势力的明确警告。《意见》明确规定,与外国可能者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相勾结实施本《意见》第二条、第七条规定行为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。应该说,这一规定从法律(Law)威慑力上对 台独 势力和外来势力鸣枪示警的意义浓厚。此时,从刑事角度对岛内 台独 分裂势力予以精准打击,是大陆充分利用(Use)法律(Law)工具打击 台独 ,打击岛内 台独 分裂势力与世界势力勾连出卖我国利益的合法行为。通过明确的法律(Law)规定和严厉的惩罚措施,可以对 台独 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。那些试图勾连外部势力分裂我国的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(Law)后果,这有助于遏制 台独 分裂活动的蔓延,防止其对我国统一、我国安危和社会(Society)稳定造成更大的危害。
总之,《意见》的颁布实施,是通过明确的法律(Law)手段打击 台独 分裂行为,有助于维护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,应对外部干涉,确保对 台独 分裂犯罪行为依法惩处。通过《意见》的颁布实施,大陆在使用法律(Law)工具遏 独 促统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,确保大陆牢牢把握两岸关系的主导权和主动权。(作者:首都联合大学(University)政治学研究所所长 朱松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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